本報訊 記者范天嬌 業主自治觀念不強、物業服務理念淡薄、開發建設單位遺留問題多、公共設施和共用部分界定不明確、物業收費不規范、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蕪湖新興鑄管公司鋼鐵研究院副院長陶群南細數了如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六大弊病后建議,要加強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制度建設,適時制定實施細則,實行依法管理,使業主、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建設單位及政府部門各方行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陶群南認為,住宅小區是城市的細胞,小區物業管理的健康有序發展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組成部分。但近年來物業管理糾紛迅速增多,根源在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各方行為。
“要加強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并適時制定實施細則。”陶群南說,政府部門要加大對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宣傳教育力度,依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健全和完善各種配套機制。并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加大對開發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